記得以前上小學一年級,有一天快放學時候,下起傾盆大雨,很快大水沖進學校,也淹沒整個街道。小朋友都被困在學校,那時候大家生活都貧困,沒像現在,下課時間父母開車到校接孩子回家。大家望著大雨大水,焦急等候雨快停水快退。這時我遠遠看見媽媽撐著傘,一步步蹚著大水走過來,身上已被雨水淋透,媽媽來接我回家..。媽媽把我背在背上,蹚著水深高過大腿,一步一步背著我回家..。
小時候的許多記憶都模糊了,這段記憶卻長青如新,時常在心中一遍遍放映著。如今走過許多歲月,就越能體會父母的愛,是那樣真摯與無價。神創造了人類,將祂自己放置在人裏面。就是將永不止息的愛,放在人裏面。愛的終極發揮就是遮蓋, 神愛世人,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贖,完成對世人一切的遮蓋,所有的過犯被赦免與遮蓋。父母愛兒女,願意原諒兒女的過犯,願意遮蓋兒女一切苦難。然而人不能做甚麼,父母也不能做甚麼,那是 神在人裏面所成就的大事。
耶穌所說:『其次也要相倣,就是愛人如己』馬太22:39。其意即要「互相鼓勵、學習,愛人遮蓋人,如同愛自己保護自己」。我們都知道「愛人如己」,耶穌基督作到了,那麼世人呢?有誰能在 神前說「我作到了」?既然「愛人如己」如天際浮雲,那麼就從遮蓋開始吧!從家人、朋友、同事、教會弟兄姊妹開始,常常體貼他們,關懷他們的需要,為他們守望禱告,這就是作他們遮蓋。
遮蓋是要付代價的。遮蓋就是讓人把自己當作盔甲,穿戴在他身上。盔甲可以抵擋黑暗權勢的一切火箭。其實遮蓋不容易,卻是 神所喜悅的行為。經上說:『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。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』約翰一書3:18。那麼讓我們表現在行為上,從遮蓋自己家人開始吧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