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在職場時,常有部門主管,或他公司主管朋友,有事互相託付。職場上有個不成文的默契,那就是辦成了會給對方一個電話,告知事情辦成了。若是受阻沒辦成就報以沈默,委託的一方一直等候著,等了一段時間仍沒有下文,就知道這件事吹了。若是不巧在某個場合,兩人又不期而遇。這時受託的一方有兩種反應,一種是以抱歉語氣,說明事情沒辦成原因。另一種則是閉口不提,好像事情沒發生一樣。這樣的託付情形,你託我辦事,我託你辦事,以實應虛或以虛應實..,成了在社會上在職場的文化了...。
職場人與社會人還有個習以為常的作法,託付你的人若是高位的,或是顯赫之人,大都會認真的去辦。若託付你的人是小輩或凡庸之人。那麼礙於情面不好當場拒絕,事後卻不當一回事而不了了之了。
然而我們從小受教,所學的並不是如此,我們所學的是「誠信」。誠實有信用是做人的根本。受託之事就是已經答應了人的事,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建立的託付關係,就是無紙的契約。受託人若表現不置可否態度,那就是失信與違約。
因此在生活中,我們要謹慎答應人之所託,也要謹慎的提出要人承諾之事。因為一個疏忽,就會被人在他心中刻上「失信」的印象。一旦被人在他心中刻劃失信的「印象」,那麼不知要花多少功夫與時間,才能挽回這樣惡劣的印象。
今天在教會裡,這種現象也不新鮮,許多一口答應的事,卻不認真去辦,或是不當一回事,譬如答應的事工、答應的改善...。或是收到為教會益處的建議信,或不用心去思考,就丟在一旁像沒事一樣。豈不知這樣的行為,經常絆倒一些人,絆倒那些愛教會,力求教會復興的人。最後當他們信心受挫,或成為沈默者旁觀者,或是走出這間教會。
尤有甚者,教會牧者、同工,也不自覺犯下這樣錯誤。「信實」是聖靈九種果子之一。教會領袖承受耶穌基督所託付,更需在言語上敬虔與謹慎。做不到的事要說明,答應的事情必須竭力完成。若是不經意答應,最後卻沒有交代而不了了之,那是何等嚴重的事,因為教會不比社會,教會是神的家。他們必須明白,當他們承諾或答應的事,其實就是他們與耶穌基督的立約,立約後卻毫不經心,擱置一旁沒有下文,如此怎能成為神的忠心又良善的管家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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